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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 (试行)

发布时间:2021-09-14   浏览次数:2265


云建协【201816号

云浮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和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引导和激励工程参建各方加强过程控制,保证结构安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创优工作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云浮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以下简称优质结构奖”)评选对象为我行政区域内依法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获奖单位为工程主要承建单位。

第三条  优质结构奖实行创优滚动计划管理,开工伊始需申报创优计划动态申报,动态检查。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项目属地原则自愿申报。各县区(质监站)从列入市优质结构工程创优计划的项目中推荐申报

第四条  云浮市建筑业协会负责优质结构奖评审组织工作,优质结构奖工程视当年度工程结构验收情况,定期分上下半年两批次公布获奖名单。

第五条  申报省级和国家级优质奖的工程应获得优质结构奖。

 

第二章  申报条件、范围

第六条  申报条件

申报优质结构奖的工程项目,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二)工程结构设计科学合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三)施工管理规范,有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结构工程创优计划和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符合节能环保、绿色施工要求;

(四)过程控制严格有效,施工工艺和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各项技术保证资料齐全、真实、有效,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五)科技含量较高,应用三项以上“建筑业十项新技术”;

(六)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过质量事故、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

第七条  申报范围

凡在本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的下列建设工程,均可申报优质结构奖。

(一)民用建筑工程

1.有50间以上的客房的旅业工程,1000座位以上的体育馆,10000座位以上的体育场、500座位以上的影剧院或礼堂,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住工程,以及2000平方米以上其它用途的民用建筑。

2.总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0平方米),配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整体民用建筑群。

3.别墅类工程,可按10栋以上(含10栋),累计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规模组团申报。

(二)工业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

1.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生产厂房、仓库。

2.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整体工业建筑群。

(三)市政工程

内城市规划区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地铁、污水处理厂、水厂、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防洪、垃圾处理厂(场)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交通工程

1.新建、改建的标准达到二级以上,全长在5公里以上的公路工程。

2.新建、改建的全长100米或单跨50米以上的独立大桥。

)水利工程

工程规模为总库容量在1500万立方米及以上水库的主体工程或造价在1000万以上的水利工程。

)其它纳入创优质工程计划的工程和结构体系新颖、技术质量突出、具有影响性的工程。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不得申报:

(一)原有建筑物改建工程;

(二)经过加固补强的工程;

(三)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设备及构配件的工程;

(四)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属实的工程。

 

第三章  申报程序及申报资料

第九条  申报程序及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在满足工程开工条件前经工程所在地的县区质监站推荐,向建筑业协会申报结构工程创优计划,并递交以下申报资料:

(一)《云浮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申报表》一式二份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及批准文件、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证书、施工许可证等基本建设程序文件;

(三)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明;

(四)工程概况、工程创优计划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五)其他应提供的证明资料文件。
      (五)以上资料提供电子文档(U盘)一份;

以上资料由县区质监站负责审核,并加意见盖章后报送建筑业协会。

 

第四章  现场检查及评审

第十条  现场检查工作由协会负责组织,按各县区推荐申报项目施工进度情况动态组织检查。

(一)原则上各项目要进行两次的现场检查:第一次:多层建筑结构工程检查地基基础、地下室到地上三层以内的结构(高层及超高层建筑结构工程可到地上五层以内)。第二次:主体结构验收后组织检查

(二)专业工程根据其结构特点分次检查。

(三)评审检查专家成员在市建筑业协会工程质量技术专家库中抽取。

(四)现场检查程序

1听取申报单位关于工程项目质量情况的汇报;

2.征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意见;

3.核查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文件原件;

4.抽查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技术资料;

5.反馈检查情况;

6.提出评审检查意见。

第十一条  优质结构奖的评审工作由协会组成专项评审委员会组织进行。评委3-5人,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熟悉工程质量技术与管理、经验丰富的工程质量技术专家及有关领导组成。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十二条  参加评审的工程在评审前申报单位需提供反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过程控制、检验检测、程序验收情况的5分钟影像资料或PPT资料。

第十三条  专项评审专家组根据项目的申报材料和工程现场检查情况,通过审查、观看工程录像、讨论、评议,最终以投票方式初定获奖工程名单。

第十四条  把评委会通过的获奖项目报送市住建局备案,并在市协会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建筑业协会发布获奖名单,并且向获得优质工程奖的承建、参建、监理等单位授予获奖证书,并予以公布表彰。

第十五条  评审结果公布后,凡经举报、投诉或后期建设发现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的,协会将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调查、核实,达不到优质结构工程质量水平的,撤销其优质结构奖荣誉称号。

第五章    

第十六条  获奖工程由建筑业协会发文通报表彰。对荣获优质结构奖”的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颁发荣誉证书。

各有关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获奖企业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第六章  评审纪律

第十七条  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主动接受评审单位和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  评审检查专家和评委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公平、公正、公开,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取消其参加评审检查工作资格。

第七章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云浮市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2018年9月会员大会通过

 

 

 

云浮市建筑业协会

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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