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建筑业协会关于开展云浮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水平评价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5 浏览次数:27
云浮市建筑业协会关于开展云浮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水平评价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激励工程参建各方加强过程控制,保证结构安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根据《云浮市建筑业协会关于印发<云浮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水平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云浮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水平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我协会决定在会员单位范围内开展我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水平评价(以下简称市结构评价)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推荐要求
1.市结构评价由项目承建单位按照自愿原则向我协会提出申请,由项目属地的施工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盖章审批;
2.市结构质量评价实行动态管理:动态申请,动态检查及评价。工程开工后,申请单位须在取得施工许可相关文件或完成工程报质量监督登记后60天内,把加具推荐单位意见的《云浮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评价申请表》(见附件)纸质版原件寄送到我协会备存。
3.对于质量目标为省级优质工程奖项的项目,还要提交详细的创优策划方案进行创优报备,我协会将对已进行创优报备的项目,纳入创优滚动计划,根据申请单位申请和项目进度,组织专家开展创优过程指导和咨询服务。
二、申报程序及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在满足工程开工条件前经工程所在地的质监站盖章推荐,向市建筑业协会申报结构工程创优计划,并递交以下纸质资料及电子文档资料:
( 一)纸质版资料:《云浮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评价申请表》, 一式二份;
(二)电子文档资料(用U盘拷贝):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批准文件、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文件(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前介入监督文件)、施工许可文件等基本建设程序文件;2.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明;3.工程概况、工程创优计划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4.其他应提供的证明资料文件。
以上资料由项目所在地质监站负责审核,并加意见盖章后把纸质版资料及电子文档资料报送至云浮市建筑业协会。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380430439
地 址: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华庭一号楼二号商铺三楼云浮市建筑业协会
云浮市建筑业协会
2026年3月3日

